根據《土地復墾條例》、《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2號)、《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規范臨時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資利用(〔2012〕888號)、《文山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專家庫管理及項目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文自然資(〔2022〕37)等文件規定要求,文山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專家對《國家高速公路網G5615天保至猴橋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工程建設項目第四期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會議評審?,F將擬評審通過的“方案”公示稿和專家意見進行公示,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單位、個人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與文山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系并提供有關材料。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并留下聯系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人及電話:(楊會胡芮滔0876-2135297)
附件:
1.國家高速公路網G5615天保至猴橋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工程建設項目第四期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公示稿
2.國家高速公路網G5615天保至猴橋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工程建設項目第四期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專家組評審意見
文山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10月10日